關于征集高新領域2015年度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第二批備選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科技部《關于發(fā)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為做好本年度第二批備選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領域
包括能源、材料、交通運輸3個技術領域(項目指南詳見附件或國家科技部網站通知)。
二、申報要求
1. 申報單位應為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guī)范、在中國大陸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同一項目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申報一次。
2. 根據《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項目技術負責人需為在職人員,限申報一個項目;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不能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項目,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課題);項目主要參加人員的申請項目和在研項目總數不能超過兩個(2014年12月31日前結題驗收的在研項目可不計入)。
各單位在正式提交申請前可利用項目申報中心查詢相關人員承擔在研科技計劃項目情況,避免重復申報。科技部將組織對項目申請人資格進行復查,如發(fā)現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取消申報項目。
3. 申報單位應針對指南明確的重點和目標組織項目。申報項目應提出明確的研究目標和考核指標,提煉出需要解決的核心和關鍵技術,突出研究重點。
4. 圍繞確定的研究目標組織研究隊伍,鼓勵跨單位、跨部門組織研究隊伍,研究隊伍要精干,結構合理,體現優(yōu)勢互補。鼓勵產學研用結合,鼓勵開展高水平雙邊和多邊國際合作。對于產業(yè)目標明確的項目,企業(yè)牽頭優(yōu)先考慮。
5. 項目實施年限為3年左右。按指南二級標題的研究方向進行申報,無二級標題的可按一級標題的研究方向進行申報。
6. 申報材料應如實反映申報單位的工作基礎和研究條件,以及參加人員的基本情況,如實反映申報項目與有關國家科技計劃在研項目(課題)的關聯。
7. 本次項目申報時,不預先對申報項目設定預算控制額度,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項目研究實際需求,結合現有的支撐條件和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地提出項目經費需求。各單位提出的項目經費需求將作為立項評審的重要參考因素,以及立項后進一步細化編制項目概預算方案的重要依據。
8. 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申請書的同時,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并說明理由。每個項目申請回避專家人數不超過3人。對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請的,不予考慮。
9. 項目申報者應遵守《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估評審行為準則與督察辦法》,如有違規(guī),國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廳將記錄在冊,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具體程序
(一)網上申報
1. 申報方式。請申報單位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申請書具體格式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
技術咨詢電話:010-88659000
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most.cn
2. 受理時間。2014年6月25日8:00至7月25日17:00。
(二)材料報送
請各申報單位于7月26日前將網上直接生成并打印蓋章的項目申請書(紙質,一式3份)送至省科技廳高新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
孫丕忠 0731—88988815
傳 真: 0731—88988815
電子版發(fā)郵箱:abc1003bg@163.com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14年6月9日
電話:0731-84461872(綜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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