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關于開展2014年度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組織管理和運行,確保實現(xiàn)工程中心組建目標、任務,充分發(fā)揮工程中心在促進科技與經(jīng)濟有效結合、推動成果轉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工程中心有關管理辦法要求,決定于近期開展2014年度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驗收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是2010年組建的國家輔助生殖與優(yōu)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33個工程中心,以及2013年暫緩通過驗收的國家糧食加工裝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海上風力發(fā)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共35個工程中心。
二、驗收依據(jù)主要是《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暫行管理辦法》、《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項目計劃任務書》、《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可行性論證報告》以及相關管理文件。
三、驗收過程分為現(xiàn)場驗收和綜合評議驗收兩個階段。其中,現(xiàn)場驗收采用評估方式進行,驗收評估工作委托湖南四達科技咨詢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綜合評議驗收采取會議方式進行。
第一階段:現(xiàn)場驗收階段。
1、基本調查:有關工程中心(名單見附件1)與評估機構聯(lián)系獲取《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驗收評估調查表》(附件3),并按要求填報;在對組建工作進行總結的基礎上,撰寫《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驗收總結報告》及相關附表(提綱見附件2)。
2、資料審核與外圍調查:評估機構對申報單位資料的完整性、系統(tǒng)性進行審查;組織有關專家,對相關行業(yè)管理部門及工程中心技術產(chǎn)品的主要用戶等進行咨詢。
3、現(xiàn)場評估:評估機構組織有關技術、管理和財務等方面專家到工程中心實地考察,聽取工程中心介紹情況,核實數(shù)據(jù)及證明資料,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4、綜合評估:評估機構在現(xiàn)場評估與外圍調查工作基礎上,根據(jù)工程中心驗收依據(jù),采用“目標—結果績效評估模式”以及定量和定性相結合分析方法,對國家工程中心進行綜合評估,形成評估結論,編寫驗收評估報告。
第二階段:綜合評議驗收階段。
綜合評議驗收是由工程中心綜合評議專家根據(jù)計劃任務書、驗收總結報告、驗收評估報告等驗收材料對工程中心進行綜合評議,并提出驗收意見建議。
四、時間節(jié)點和相關材料。
請各有關工程中心于5月15日前將《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驗收調查表》(1份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評估機構;于5月20日前將《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驗收總結報告》及相關附表(1份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評估機構。
五、聯(lián)系方式。
科技部發(fā)展計劃司聯(lián)系人:陳偉維,電話:010-58881655
評估機構聯(lián)系人:劉晉、言迎,電話:0731-88988127、88988126,傳真:0731-84586907
通信地址:長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廈18樓,湖南四達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郵政編碼:4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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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發(fā)展計劃司
2014年4月9日
電話:0731-84461872(綜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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